惠州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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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0:16 南方新闻网 |
惠州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 复查组经过两天检查后认为,惠州市27项指标均达标 本报讯(记者符芳晓通讯员张文讯)“惠州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通过复查”这是记者昨日下午,从惠州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工作通告会上得到的消息。 2月28日,广东省环保局受国家环保总局委托,组成复查组惠州市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进行为期两天的复查。据了解,今年环保模范城市复查的范围比2002年扩大,大亚湾区、惠阳区也被纳入了复查的范围。同时,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标准增加到28项,并且相关标准也有所提高。在复查期间,实地检查了惠阳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惠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大亚湾中心区污水处理厂等多项基础措施工程。 去年12月,惠州市城市垃圾无害处理率已达到100%。近年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均名列全省第2名(含模范城市),城市环境质量一直保持良好。经过复查,惠州市27项指标均达到现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要求,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只有56.23%,达不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指标70%的要求。复查组经过为期两天的检查后检认为:惠州市基本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要求,惠州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但对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指标,将按惠州市政府承诺时限进行专项验收。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