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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奖中字画 要掏装裱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0:16 南方新闻网

  抽奖中字画要掏装裱费

  一市民认为商家此举涉嫌欺诈,商家表示这是一种促销手段

  本报讯(记者徐艳)抽奖中了字画,却要自己掏钱付装裱费?刘先生前不久遇到这样一件事情。面对要价数百元的装裱费,刘先生不得已放弃了奖品,中奖不成反而惹了一肚子

气。对此商家表示这是一种促销手段,有律师认为这种行为涉嫌欺诈。

  未领到奖品反惹气

  据刘先生介绍,2月15日,他在中山某百货公司二楼买了一只价值260多元的皮包,按照商场规定,购物满一百元就可以参加抽奖。刘先生抽中了四等奖,奖品是国画。工作人员让他从中挑选三幅画,约半个钟头后刘先生选中了三幅,正想把画拿走时工作人员又说每幅画要收取装裱费,刘先生的几幅画装裱费分别在90元到400多元不等。刘先生随即表示了抗议,认为自己中了奖就不该再掏钱。而且其中一幅画上所标零售价为480元,而装裱费也要这个价钱。最后刘先生没有领奖,工作人员也没有给予其他礼品,并要求刘先生留下兑奖券,刘先生心下不服就拿走了兑奖券。

  这是一种销售模式

  记者从该百货公司获悉,这是北京东方美术馆与商场合作开展的活动。东方美术馆工作人员孟先生表示,此事乃是工作人员的过失,应当向顾客事先解释清楚,如果顾客不愿意付装裱费,可以另外赠送一些吊坠之类的小礼品或者其他未装裱的字画。抽奖处是有详细说明的。针对零售价和装裱费等同的现象,孟先生解释说,现在标出的零售价实际就是中奖之后的价格,如果不中奖的话多数字画价值都达到数千元。以前是标出两种价格加以区分的,不过由于某种原因现在只标一种价钱了,现场的字画其实是不零售的,只供抽奖用。“这也可以说是一种销售模式,如果零售就跟通过画廊销售没区别了”,孟先生强调。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这家百货公司四楼,抽奖活动仍在进行,不过现场并没有相关的抽奖细则说明,而且工作人员见到记者后一直向记者推荐字画,并未要求出示奖券。

  律师称此事涉嫌欺诈

  针对此事,罗江民律师表示,目前法律上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条文,但是此事涉嫌欺诈。“按常人的理解既然中了奖说是字画就应该包括简单的装裱费,至少应该预先向顾客解释清楚,而且所谓原价未标出来也应该向顾客明示”,罗律师说。采访中有几位市民都反映曾遇到过类似情况,当时都很气愤。“以前在另一家商场遇到过这样的情况,虽然商场最后送了别的小礼品做替代,但是心里还是很不爽,原以为中了大奖呢”。市民冼先生告诉记者。

  报料人:谢先生报料费:100元

  图:

  在中山不少商场,都有这种以抽奖为手段的促销模式。本报记者明剑摄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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