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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推出第一套真正意义的“房屋银行”业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0:3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2日电据新京报报道,2月28日,在千万家房地产经纪公司的联系下,九龙花园的业主罗先生与中信信托成功签订《房屋租赁权信托合同》。业界称这是国内第一套真正意义上的“房屋银行”业务。

  2002年底,北京相继发生4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卷款潜逃的事件。由于这几家“黑中介”均是利用“房屋银行”这种业务形式进行诈骗,2003年2月,有关部门开始对“房屋银行

”业务进行大力整顿,并宣布“房屋银行”名称不得使用。

  千万家与北京中信信托公司此次联手打造的“房屋租赁信托”,实质是将业主的房产租赁权转化为信托财产,业主和信托公司形成委托经营的信托关系,再由信托公司转委托专业公司经营,向市场提供租赁服务。

  按照这种模式,出租人将房屋信托给信托公司后,租金将采用信用卡结算,由开户银行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按时向出租人划拨,在一定期限内,不管房屋是否能租出,出租人都能按约定收到租金。

  由于是新业务,市场上和政府还没有关于该业务是否存在风险的提示。业界则表示,该项业务保证了业主出租房屋的安全性,但交易流程较复杂,可操作性有待观察。

  具体操作流程1、信托公司与经纪公司签订合作合同;2、业主通过经纪公司登记个人及房屋信息;3、达成统一意见后,签订《房屋租赁权信托合同》;4、经纪公司找承租人;5、经纪公司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6、承租人每月将租金打入信托公司指定银行账户;7、信托公司按约定将房款定期打入出租人的账户。(张家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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