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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二手市场旧家电不见“身份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0:36 南方新闻网

  本月起二手市场旧家电须贴上“旧货”标签,标明使用年限

  多家二手市场旧家电不见“身份证”

  本报讯(记者张版)按照商务部审核通过《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两部行业标准,从昨日起,进入二手市场的旧家电必须贴上“旧货”标签,标明

使用年限后才能销售,记者昨日走访了深圳市内几大旧货市场发现,该规定并没有执行。

  记者昨日走访了深圳市宝安北路的多家旧货市场,发现空调、电脑、冰箱、电脑主机、显示器等二手家电并没有粘贴“旧货”标识,也没有写明使用年限。而据一位档主透露,旧货市场里的二手家电很多来自“马路收购队”,并没有相关部门检测,都是收货人通过看生产日期、试机等检查家电是否能用。

  目前,我国电视机社会保有量约为4亿台,洗衣机1.7亿台,电冰箱1.3亿台,二手家电回收成了有利可图的行业。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无论购买新品还是旧货,都应索要发票和生产厂家保修证书,增强维权意识,切不可因贪图便宜而相信店家的口头承诺或非法凭证,否则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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