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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红灯“不得不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1:02 中国新闻网

  “南京交警要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动真格了,他们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进行处罚。对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行人横过道路未按规定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当场处罚20元。”而一些市民认为:“对违章的处罚固然应当坚决,但是否可以适当人性化一些?比如,一些设有过街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线路口,红灯时间特别长,而绿灯时间很短,这是更多地考虑了机动车的通行需求,而将行人的通行需求放在了次要位置。”(3月1日《扬子晚报》)

  其实不独南京,俺所在的城市也有不少这样的路口,特别是一些比较大的路口,绿灯常常只有不到30秒,别说是“腿脚不灵便的老人,以及一些带幼童的妇女”,就是腿脚灵便的成年人和骑自行车的人,常常也难以在规定时间内顺利通过。所以,在这些路口,不少人不得不越过白线一段距离等绿灯,并在绿灯未亮时就“不得不闯”红灯。于是,在这些路口,常常出现四个方向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交叉行进的无序状况,不仅影响城市形象,更险象环生,随时可能发生危险。

  所以,俺迫切希望交管部门能充分考虑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合理地确定每个十字路口红绿灯变换的时间,甚至适当在时间上给行人和非机动车一些“倾斜”,让多数行人和非机动车都能在绿灯时间内比较轻松地通过路口。这样一来,即使没有监督,恐怕违章行为也将大为减少,交通管理工作将轻松许多。不然,罚得再重,违章现象恐怕都将屡禁不止,还可能导致交管部门与群众的关系恶化。

  (来源:大河报,作者:崔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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