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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索“保护费”换来蹲监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1:38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黄珊通讯员天法宣)广州一物业公司受托在杨桃公园拆除违建,运走建筑材料时却遭陌生人阻挠,被索4000元。日前,索财男子因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判刑。

  去年春天,天河区城管部门对杨桃公园内的违章建筑所有人发出了限期拆除的通知。5月25日晚7时许,广州市逸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员工李某等人在杨桃公园内对

一处违章建筑进行拆迁。工人们把拆下来的钢筋装车正准备运走,这时走过来几名男子,为首一人拦住李某等人的汽车,称要拉走钢筋就得支付“保护费”3.5万元。李某等人不肯,这几人就上前阻止他们继续拆迁。为了不影响拆迁,李某只得与对方讨价还价,最后付给该男子4000元,男子拿到钱后,驾驶摩托车离开现场。

  李某等人不忿迅速报警。翌日下午5时许,这名男子再次出现在杨桃公园阻挠拆迁时,被警方擒获。经查,该男子姓凌,42岁,广州人。天河区法院审理后,以敲诈勒索罪对凌某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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