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招生不许多收一分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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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2:04 兰州晨报 |
昨日召开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电视电话会议上教育部发出“严令”高考招生不许多收一分钱 本报讯(记者李雪萍)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电视电话会议3月1日召开,根据教育部要求,今年任何地方和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超标准收取费用。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收费审计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实行集中核算、统一支付、专款专用 ,在招生中,绝不允许向考生多收一分钱。我省今年报名时间提前到1月份进行,报名时间的提前,给考生留有比较充足的统考复习时间。据了解,今年全省报考考生达24.8万人,比去年增长20%。 照顾项目须教育部备案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规定对有关照顾政策作了适当调整,要求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项目不应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有关省上增加的照顾项目及分值仅适用于本地区高校,并须报教育部备案。此外,从今年起,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必须使用全国统一的网上管理系统进行编制、上报、审核、汇总、分送和调整。 2005年我省关于藏文考试实行过渡方案,实行“3+2”考试模式。数学、汉语文、藏语文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使用省上命题试卷;从今年起实行接轨方案,采用“3+文综/理综”考试模式。除汉语文外,其他各科藏文试卷均使用全国统考试卷的翻译卷。 不得向考生多收钱教育部规定,今年部分高校经其主管部门申请,并经教育部核准备案,可面向部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安排少量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高等学校须与定向单位签订符合有关规定的协议书。严禁假定向或利用定向就业招生向考生收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应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时,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应同时进行投档录取。 教育部要求各有关部门和高校要结合实际,严禁招生乱收费、严禁违规录取,把严打中介诈骗和治理“高考移民”作为今年招生中的重点治理内容。要求任何地方和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超标准收取费用。对各项收费标准要张榜公布,实行亮证收费,严禁代收费和搭车收费,在招生中,绝不允许向考生多收一分钱;高校不得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未经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