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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给网络语言一个登堂入室的通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5:25 国际在线

  作者:杨涛

  新华网3月1日报道,从3月1日起,如果在上海的政府文件、教科书和新闻报道中出现诸如“美眉”、“恐龙”、“PK”、“粉丝”等网络流行语言,将被判定为违法行为。这是3月1日起开始生效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规定。

  对于上海市关于网络语言的规定,在我看来,总体上是比较妥当的。近年来,方言、西式化语言、网络语言甚嚣尘上,给汉语的规范化、纯洁性带来极大的冲击。语言是一种交流工具,语言的混乱必然给人们的交流、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语言是一种文化的象征同时也记载文化,语言的规范才有利于文化的传承,也才有利于保持民族的特色。因此,规范语言、限制不符合规范的网络语言进入公共媒体、国家机关和学校课堂是很有必要的。所以,上海市的实施办法中规定,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言;新闻报道除需要外,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言,都不无道理。

  但另外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语言的生命在于与时俱进,在于从实践中汲取营养。因为,语言归根结底还是为当代人交流服务的,泥古不化,就无法适应新情况的要求,也无法表述现实的许多新生事物,许多古代的语言的消亡和许多现代化语言的出现正说明了这个道理。所以,需要容忍新生语言的出现,要给新生语言成长的土壤,基于这个道理,也就应当给网络语言成长的环境。这方面,上海市的实施办法也做得到位,办法只是限制网络语言进入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和新闻报道中,而汉语文出版物种类众多,包括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针对其读者群使用一些网络语言却是许可的,这就给网络语言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土壤,值得赞许。

  然而,有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在这个办法中没有涉及。这个问题就是如何将那些已经约定俗成、为大家都所知的“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网络语言,顺利地进入公共媒体、国家机关和学校课堂。也就是说,如何建立一个将网络语言转化为正式语言的通道?因为,一些网络语言即使是现在被一些人认为“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但在经过广泛运用后,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已具有了极强的生命力,就不宜以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为由拒之于公共媒体、国家机关和学校课堂等使用正式语言的场所的门外,而有必要将其吸纳进入。何况,什么是“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判断标准其实也是一个演化过程,“干部”一词当年从日本传来时,也不是当时公认符合规范的词汇,但现在是公认符合“现代汉语词汇”规范标准。再比如版主、主页、链接、下载、上传等现在为人们所广泛接受的词汇都源自网络,也许刚出现的也是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的规范标准,但现在也为人们所公认。而现在的“美眉”、“恐龙”、“PK”、“粉丝”等网络流行语言不为主流语言学家所认可,当然也不为公众都熟知,但也许将来某一天它们盛行、为公众所熟知和通用,也就有可能符合“现代汉语词汇”规范。

  所以,上海市的实施办法仅仅就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出要进行规范以及要求有关部门进行监督与管理还不够,还应当设立法定的部门和法定的程序(比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通过征询公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的方式)来对包括网络语言在内的非正式语言进行审核认定,判断其是否可以随着时间的演变具备了进入公共媒体、国家机关和学校课堂的条件,并允许它们在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和新闻报道中使用,让它们有机会“登堂入室”。毕竟,公共媒体、国家机关和学校课堂的语言与现实中活生生的语言不能永远隔着两重天!

  

  审稿: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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