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级法院昨起实行网上立案方便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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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6:49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本报讯记者王开颖、通讯员宿华文报道:从3月1日起,汕头市两级法院推出了一项便民、利民新举措———网上立案。当事人尤其是外地当事人只需通过汕头法院网提交立案材料扫描件申请立案,在收到法院“可以立案”的通知后7日内,到法院办理缴费和确认立案材料的手续,即可一次性办完所有立案手续,省却了来回奔波的麻烦。目前申请网上立案只限于一审民商事案件、申请再审案件和申请执行案件。 网上立案的基本流程是:进入“汕头法院网”(http押//www.stcourts.gov.cn)的网上预立案系统,点击“当事人注册”申请注册。凭注册账户名和密码登陆网上预立案系统,提交各种立案材料的扫描件,并查看预立案答复情况。法院立案庭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立案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答复“可以立案”,并告知当事人诉讼费金额;对因申请立案材料欠缺而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告知当事人需补充的材料;对不属本院受理案件范围的,告知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