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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4:31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公告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将于2006年3月22日开幕,会期5天。为加强市人民代表大会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便于市民参政议政,本次大会继续设立市民旁听席,欢

迎广大市民前来报名旁听。现就有关市民旁听事项公告如下:

  一、旁听名额

  本次大会市民旁听代表名额40个。为了让更多的市民能够参加旁听,在确定市民旁听代表人选时,原则上安排过去历次会议未参加过旁听的市民。

  二、旁听内容

  市民旁听代表列席本次大会的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旁听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参加两次座谈讨论,对上述工作报告发表口头或书面意见或建议。

  三、报名条件

  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深圳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深圳市暂住证,或在本市投资、工作的港、澳、台同胞、外籍人士。

  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被剥夺政治权利者除外。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2006年3月7日(星期二),上午9:30至11:30时,下午2:30至5:00时;市民中心A区(东区)南门市人大信访室。

  五、报名方法

  报名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暂住证、护照),填写报名表,交1张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一寸(或二寸)照片。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确定市民旁听代表人选后,于3月21日前通过电话告知市民旁听代表。200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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