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损害公众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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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4:31 深圳特区报 |
□公务员耿先生: “上下班的时候,我曾经遇到过一些人打着横幅标语上路堵塞交通的情况,有一次堵塞了好长时间,因此上班还迟到了。”说起当前出现的聚众堵塞交通、未经公安部门批准而进行的非法游行等现象,在机关工作的耿先生感到很气愤。耿先生认为,作为一个讲法治的现代公民,遇到任何问题都应该遵循合理合法的途径来解决,决不能为了一己之利损害社 会公众的利益。尤其像深圳这样一个人流、车流都十分密集的城市,如果有事都去非法聚众、堵塞交通,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还可能导致整个社会交通瘫痪,危害实在是太大。□的士司机小黄: 来自湖南的小黄在深圳开的士已有3年时间,走遍了深圳的大街小巷,也曾碰到了一些人非法聚众堵塞交通的情景。他告诉记者:“有时在上下班高峰时期,一些人还不顾公共利益,打着标语口号占据市区主要干道,不仅影响我们载客,也影响乘客的出行,尤其是有时正在交接班时候碰上这种情况,真让人心急啊!这样的做法实在是不应该。” □市人大代表吴立民: 作为一名在信访岗位工作了近20年的老信访工作者,市人大代表吴立民对每一名依照合法正当渠道来信来访的群众均热情接待,认真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但对一些借“信访”之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却深恶痛绝。 “我们各级党委和政府对信访工作一直非常重视,市—区—街道三级信访网络也十分健全,作为市民,如果遇到问题,完全可以遵循合理合法的渠道向信访部门反映,我们也会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尽快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 吴立民说:“但是,我们也注意到,有些人是打着上访的幌子到信访部门来无理取闹,还有一些人根本就不依照正当的途径来信来访,而是直接上街非法集会、堵塞交通。对于这些采取过激做法的人,他们的遭遇不仅不能得到社会的同情,相反还会引起市民的反感,不仅无益于问题的解决,更有可能把自己推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本报记者吴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