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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组织部就今年党委换届工作强调 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6:13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阙爱民)3月1日,省委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今年的党委换届工作中要做到“五坚持、五坚决”和“十不准”,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通知要求,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今年我省市、县、乡党委要集中进行换届。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切实加强换届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精神和要求,严

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选拔任用干部,做到“五坚持、五坚决”: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决反对和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按德才兼备标准选拔任用干部,坚决反对、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按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集体决定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办事,坚决防止、严肃查处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坚持认真执行换届选举过程中的有关规定,坚决防止、严肃查处拉帮结派、诬陷他人、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坚持干部人事纪律工作责任制,坚决纠正、严格追究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现象。

  通知强调,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具体应做到“十不准”:不准托关系、走门路、跑官要官;不准在民主推荐中搞非组织活动;不准封官许愿,为他人提拔调整说情、打招呼;不准干预原工作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准在干部考察中弄虚作假,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不准拒不执行组织调动或交流决定;不准突击提拔干部;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通知强调,换届期间,省委组织部将派出巡察组,对各地换届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各地也要加强对县、乡党委换届的检查监督,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地方要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且查处不力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通过设立举报信箱或电子邮箱、受理“12380”专用举报电话等,认真分析、处理群众举报,及时调查处理,为换届工作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通知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在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中发挥表率作用,讲党性、顾大局、守原则、扬正气,牢记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正确对待职务变化和个人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严格遵守换届工作纪律。各级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模范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为党和人民把好选人用人关。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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