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广水市工商局成被告 焦点:是否违规办理执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6:5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 良肖 通讯员 杨祥)2月28日,随州市报废车辆拆解中心广水报废车辆回收经营部起诉广水市工商局违规办理执照一案,在广水市法院开庭审理。

  据原告诉称,2002年12月,广水市报废车辆经营部依法取得省级审批的报废车辆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证认定书,2003年获得行政许可并领取营业执照。

  2004年1月,该企业业主张某发现,城区另开了一家同类企业。经过调查,张某发现该同类企业未取得省级审批的报废车辆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证认定书,但广水市工商局向其发放了营业执照。随后,张某向广水市工商局两次举报,要求对非法经营予以取缔。

  原告认为,广水市工商局在接到企业举报后,没有及时对非法拆车企业进行查处并回复。虽然后来在广水市人大行风评议组的压力下,向第三人下达了限期60天内补办《报废车辆资格认定书》,但直至今日未对其采取任何查处措施,从而严重扰乱了报废汽车回收市场秩序。故要求广水市工商局履行职责,取缔第三人的违法经营活动,并赔偿损失40万元和信访经费8万元。

  广水市工商局则认为,工商办证有自己的一套规定和章程,他们是按照工商部门法规办理执照,又有领导的批文,因此没有违法。

  公开审理后,广水法院宣布对此案择日宣判。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