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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厕权”的启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7:3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重庆四岁女童丹丹在渝中区一肯德基餐厅用餐,中途内急却遍寻不到厕所,最后家人只好让小女孩在大厅里用垃圾桶将就着方便。女孩母亲为此向消协投诉,欲讨孩子的“如厕权”,表示对“大多数设在商场内的餐厅既无厕所也无指示标识”这种现状的不满(2日《扬子晚报》)。

  由重庆女童的母亲追讨孩子的如厕权,笔者不由地想到了深圳的“导厕员”。一位

聪明的打工嫂刘欣在遭遇如厕难的尴尬后,发现了这里面蕴含的商机。于是,她辞去了工作,当起了专职“导厕员”。结果,不仅她自己平均每月收入都有近8000元,她手下的8名“导厕员”每月收入也有1500多元。在城市里,公共场所如厕难真可算得上是个民生问题,因此,城市管理者、企业经营者何妨学学深圳打工嫂导厕的热心肠,千万别等到有朝一日,民众都来追讨“如厕权”,那该是怎样一种尴尬境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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