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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面收费站还贷需1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9:14 南方新闻网

  江面收费站还贷需14年

  省公路局就该收费站还贷需756年一事展开调查

  本报讯(记者龙科)本报2月22日、2月24日刊登了《河源一收费站还贷竟需756年》、《还贷756年是怎么算的》两篇报道,对省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提出的加强对我省非经

营性路桥的收费监管的提案进行了报道。近日,经省公路局进一步查实,国道G105线河源江面收费站还贷仅需14年。

  据省公路管理局介绍,国道G105线河源江面收费站于1995年9月起由连平县伟盛公司(已解散)收费和管理。1997年7月由省路桥公司下属的连丰公司正式接收,按经营性项目管理。2000年9月起转为非经营性项目管理,负责G105线河源连平南段37.45公里一级公路改造工程投资还贷。该改造工程投资总额28276万元,经审计部门核定,2001年以前收费转投入3784万元,其余24492万元由公路部门集资贷款投入。

  江面收费站于2002年起实行车辆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收入全额上缴省财政专户,上缴资金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和省交通厅核准的范围和额度开支使用,不存在所说的“成为当地政府的银行”和“过路费被挪用”等问题。

  据统计,2002年至2005年底,河源江面收费站总共收费6374万元,有3523万元用于还贷,还贷率为55%。2004年,由于河源江面收费站负责还款的G105国道连平北段从2003年开始进行了大修和改造,2004年该收费站受修路的影响当年收费额仅为649万元,而开支修路的费用高达400多万元,致使当年还贷资金仅有31万元,当年测算的还贷年限高达756年。随着G105线改造完成,江面收费站2005年收入1981万元,还贷额达到1005万元。

  经省审计、交通、财政部门公布该收费站2002年底未还贷余额为23619万元,截止收费日期是2019年11月1日。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收费站如果超过期限仍没有还完贷款的,则由政府来还,因此江面收费站实际还有14年就必须停止收费。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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