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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地铁滋事被拘留20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9:18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顾金华 通讯员 王涛)3月1日《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第一天,一年轻男子在轨道交通一号线上海火车站站酒后滋事,殴打乘客、民警及保安人员,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损毁警车设施,由于其行为已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轨道警方依法对其作出拘留20天的处罚。

  据了解,当天上午8时许,轨道公安分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一男子酒后肇事,殴打乘

客,民警和车站保安人员立即上前制止,该男子借势发起“酒疯”,出手袭击民警,殴打保安人员,后被当场制服。因该男子处于醉酒状态,对乘客安全造成威胁,民警依法对其实施保护性约束,在带下警车的过程中,该男子再次暴力挣脱,用脚猛踢警车后窗玻璃导致损毁。后经医生诊断,执勤民警、保安队员均不同程度受伤。

  该男子酒醒后,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警方对其做出“寻衅滋事行为处行政拘留15天、阻碍执行职务行为处行政拘留10天,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天”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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