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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开始新一轮年检 五种企业年检可免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9:24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茜通讯员/胡燕妮)昨日记者从广东省工商局获悉,从3月初开始广东工商部门开始新一轮年检工作。新《年检办法》与旧办法有所不同,规定五种企业年检可免审,其中当年度著名商标、驰名商标企业年检可免审。

  据了解,新《年检办法》与旧办法相比,主要作了三处改动:一是年检性质定位是“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按年度根据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对与企业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定期

检查的一种监督制度”,改变了过去“将年检作为确认企业继续经营的资格审查”,年检已不属于行政许可的范畴。二是年检不再区分A、B类企业,通过年检的企业只盖印戳而不用贴标识。三是企业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定的前置许可审批项目的,企业要提交合法、有效的相关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

  广东工商部门在年检中将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推出便民措施。对下列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确定为年检免审企业:(1)当年度被认定为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企业;(2)当年度被认定为“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3)当年度被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的企业;(4)当年度被省工商局授予荣誉和奖励的企业;(5)当年度7月1日后新设立的企业。

  从2006年3月16日至2006年7月16日,我省外商企业的年检实行窗口申报和网上申报两种方式,内资企业从2006年4月开始,也同时实行网上申报与窗口申报。同时,对部分企业上门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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