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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公安优抚对象子女享受多种优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10:37 宁夏日报

  本报讯(记者 罗晓红)2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获悉,公安烈士子女报考学校将降低分数段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和学校设立的各类奖学金。

  近年来,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先后组织革命烈士马世江的女儿、二级英模王鹏里的女儿、李军的女儿参加了公安部组织的考试,毕业后分配到公安机关工作。我区每年有30个因公牺牲、生活困难的民警子女享受公安部发放的助学金。

  2005年11月,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下发的《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规定: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术学校时降20分录取;报考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的降低20分投档。因公牺牲及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专、技校的降低10分录取;报考高等院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自治区公安厅表示将积极与教育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对今后参加高考、中考的公安烈士子女等落实优待内容,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和学校设立的各类奖学金,优先享受国家提供的各项助学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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