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灰色轿车变身成黑色 没签合同车行不负责(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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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11:27 青岛新闻网 | ||
购车费用明细表上注明了车的颜色 银灰色轿车变身成黑色 一市民买车被车行搞错,协商未果告上法庭 晚报讯 去年9月,临近国庆节,胶南市徐女士在位于胶南市人民路某车行购买一辆轿车,当她办完手续提车时却被告知,她要的银灰色轿车被搞错成黑色的,徐女士与车行协商未果,起诉到法院,要求车行赔偿损失。目前胶南市人民法院正对此案进行调解。 买车事项交熟人 去年8月,徐女士打算买辆车,逛了几个车行,觉得一款银灰色的轿车不错。这时,她以前的一个同事告诉她,自己的儿子张某在胶南某车行当业务员,可以叫他帮着徐女士买。而后,张某也三番五次给徐女士打电话,希望到他的车行购车。徐女士同意了,与张某签了一张购车费用明细表,写了车的品牌型号、颜色、车价、贷款等事项,并交了1000元定金。 提车才知颜色错 而后,徐女士又到车行看车,当时,车行工作人员建议徐女士买辆红颜色的,徐女士以不喜欢为由拒绝。去年9月13日,应车行的要求,徐女士交上七万多元购车首付款,又到青岛某银行签订了消费借款合同,共贷款6万元。几天后,徐女士准备要去提车时,车行打来电话,说是车提回来了,但颜色搞错成黑色的了。 没签合同埋祸根 徐女士打电话给张某了解情况,张某解释说:“车行专门有一个负责往上一级经销商报颜色、报贷款的工作人员,当时是他在徐女士的银行借款合同上把汽车颜色写成了黑色。”并问徐女士在签借款合同时为什么没看清楚。张某这么一说,徐女士想到那天在签订借款合同时,是一张空白合同,银行只是让她签了字。当徐女士再去找车行负责人苗某时,却被告知张某已不在车行干,这件事跟他们没有关系,而且徐女士没有签订任何购车合同。苗某这么一说,徐女士如当头一棒,在购车之初,没买过车的徐女士也不知道要签订购车合同,以为是熟人口头达成协议就可以,跟买个彩电、冰箱没有什么区别,现在惟一的证据就是张某所写“购车明细表”,还有车行开具的定金收款收据。 协商未果上法庭 车行负责人苗某口头承认是他们的错,但他们始终认为,车现在已经挂了牌照,已到了徐女士的名下,是板上的钉子,谁也改不了。而且车都是一个型号的车,什么也不差,只是颜色为黑的。另外,车行可以给徐女士赔偿座椅、座套之类的物品。但徐女士认为,她喜欢银灰色的,却被车行弄成黑色的,不能接受。 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徐女士只好具状起诉到法院,将她与车行交涉的录音、购车费用明细表、定金收据等作为证据提交。(詹海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