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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软件故障属质量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14:05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胡晓晶)家用电器的软件问题算不算质量问题?——这个长期让消费者搞不懂的老问题日前终于得到了权威解释。近日,信息产业部科技司有关负责人在“中国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研讨会”上明确表示:手机、电视等家用电器在正常使用期间如果存在软件故障,那就是产品的质量问题。所谓的“免费升级”“软件更新不算维修”等商家说法,都是违反“三包”规定的。

  据悉,如果企业在明知产品软件存在问题的前提下将产品销售给消费者,其行为可以定性为欺诈,消费者可以根据《欺诈管理办法》向企业要求双倍赔偿。如果企业在产品销售后发现软件存在质量问题,那么必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告知消费者,而不能单纯通过通告、通知等方式,并且要按照维修的程序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类似前不久因软件故障引发的“索尼5款电视死机案”,就应该是产品的质量问题。

  据中消协统计,2005年我国针对家用电器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上升了3.6%,集中在平板电视、手机、空调、计算机、厨房电器等五类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售后服务环节上。针对此类问题,经政府部门批准和支持的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类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在去年底成立,以协助政府相关部门修改旧“三包”规定,建立企业统一的售后服务标准。目前,如遇平板电视、MP3播放器、数码相机、DVD、家用计算机等电子消费品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打投诉热线010-62984315或上“三包网”(www.sanbao.org.cn)等投诉平台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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