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被拘留要通知老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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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14:23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昨日热议 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规定:从3月1日开始,警方在查获卖淫嫖娼违法人员时,一律对违法人员进行拘留,并通知家人。(1日现代快报) 评论 正方:这是为弱者撑腰 干这种事的男人是“不怕抓、不怕罚,就怕老婆知道闹翻天”。这样的规定实在妙。 告知老婆,并没有告知第三者,不存在“个人隐私”公开化。这对违法丈夫也是教育和警戒。如果夫妻感情基础较牢固,通过吸取教训,可以得到妻子的谅解。如果丈夫一时糊涂做了错事,通过“告知”,永不再犯,家庭矛盾也会很快化解。如果一罚了之,老婆不知道,无形中助长了这些人的违法行为。久而久之,反而会使家庭矛盾越积越深,像“脓疱”一样,成为“癌变”。有病早发现、早治疗比“瞒病必死”更为有效。 ——风铃 反方:有背“一事不二罚” 司法领域有“一事不二罚”的原则,是指就同一违法行为不能给予当事人两次以上不同的处罚。对于嫖娼者而言,通知其老婆或其他家属无疑是比拘留、罚款更为致命的“处罚”。嫖娼固然可耻,但行为者已被拘留,不应当再承担更多的责罚。况且,这种行为虽然违法,但毕竟属于个人隐私,通知其家属无疑是将其隐私曝光,这有侵犯当事人隐私权之嫌。拘留后通知家属的法律规定,对当事人是一种程序权利,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行使。也就是说,嫖娼者有权决定是否由公安机关通知其家属,通知哪个家属。 ——孙瑞灼 (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