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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家庭每人月增10元低保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0:00 东南早报

  三类低保对象分类实施增补

  早报讯(记者康云通讯员连峰)昨日,记者从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省今年确定包括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试点范围,加大城乡低保覆盖面,执行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有关补助标准,逐步实现婚姻登记网络化管理,加快救灾仓储设施建设等工作目标。

  从今年开始,我省对城市单亲家庭的低保户,每人每月另增10元低保金。同时,“三无人员”、70周岁以上老人和重度残疾人等三类城市低保人员,也同样每人每月另增10至30元不等的低保金。据悉,此次对三类低保对象实施分类低保所增补的低保金,可望于今年7月1日前全部落实到位。

  据介绍,今年实施分类低保的城市三类低保对象,主要是对“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指智力、精神残疾人员,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中的一、二级残疾人员和多重残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危重病人、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及单亲家庭等进行分类,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照顾。

  根据要求,这三类低保对象的低保补差要与一般低保对象有所差别,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其中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按当地城市低保标准金额发放保障金;城市低保对象家庭中有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和单亲家庭的,按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差额发放保障金后,每人每月增加10元保障金;城市低保对象家庭中有丧失劳动力的危重病人和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员,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一级残疾人的,按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差额发放保障金,再给予每人每月增加不低于30元的保障金;对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的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增加10至30元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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