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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突然撤出咋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6:38 辽沈晚报

  2月28日,沈阳市于洪区大型安居小区——松山小区的物业突然撤走。昨日,记者赶到现场时,很多居民正围在公告栏前。物业撤离通告与业主委员会要求物业交代清楚一些账目的文件都贴在上面,双方都有各自理由。

  业主委员会:几项资金要交代清楚

  据了解,该小区1998年入住,小区内共有19幢楼、1344户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陈兴柱介绍,2004年4月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一直向物业追问有关资金的使用支出问题。这几笔资金主要包括:小区入住后,沈飞公司曾与物业签订了《房产单项托管合同》,并支付给物业大修、中修费近120万元;业主交纳的公共设施维修基金64.56万元;物业将小区一些楼梯口封闭当仓库出售,还在小区内建了十几个小仓房,也出售了,合计20万元左右;物业还收取居民拆改抵押金20多万元,一直没有退还;小区内两个自行车库也被物业出租,自行车库是小区固定的公共设施,其出租收入应充减居民物业费。

  陈兴柱说,但物业单位一直没给业主委员会一个满意的答复。

  陈兴柱说,由于物业对相关的资金去向一直没有明确交代,也没有公布账目支出情况,所以2月17日业主委员会提出,在这几个问题没搞清前,业主暂时不能交物业费,但考虑保洁、保安工作正常运行,提倡业主每月每户交3.5元的单项保洁、保安费。

  对于物业突然撤离,业主委员会正在向社区、街道、区政府提交报告,这几项资金问题弄清了,业主委员会随时与物业签订《物业合同》,并按服务质量补交物业费。

  物业:物业费收不上来只能撤

  盛天物业四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物业撤出前已向社区、市区小区办汇报了,有关部门准备协调,但业主委员会不同意,并不是他们突然撂挑子撤走的。

  “业主委员会公开鼓动业主不交物业费,收费率太低,我们亏损严重,根本坚持不下去。”这位负责人说。

  本报记者 吴昊 罗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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