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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次对安全生产条例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6:48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裴睿摄影张全能)昨日上午,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就《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征求意见稿)举行了首次立法听证会。来自省级机关、基层安监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的代表和从业人员、专家学者等共24名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并针对部分条款提出具体的修改、补充、删除意见和建议。

  此次听证会把近年来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面临的问题纳入听证范围,围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生产经营单位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和安全生产风险准备金制度、对建设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措施、对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定点经营许可、场内机动车实行注册登记、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等方面的问题以及应当如何规范展开了热烈讨论。省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广泛听取代表建议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对《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进行认真修改,使其进一步完善。

  观点荟萃

  立法过程应该加快

  据介绍,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人民群众生产和财产安全,今年,省人大、省政府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列入立法计划,通过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将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省委党校专家在听证会上表示,听证对提高立法质量,加快地方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进程很有意义,而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新条例很有必要,“我呼吁:这个立法过程应该加快。”

  建筑外架应由专业人员搭建

  在听证会上,来自省建三公司二分公司的农民工乐富全的发言引起了众人的关注。工作在第一线的乐富全称,一些建筑单位为了节约成本和工时,搞外架搭设时,将本来该是专业技术人员搭建的外架交给农民工搭建,技术非常不规范,容易形成隐患造成事故。“作为农民工,我希望将专业人员搭建外架写入条例。”

  商家应对公共地带安全负责

  在公共安全方面,不少代表都指出,生产企业和商场、宾馆、餐饮、娱乐、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符合紧急疏散的要求,其指示标志应当明显、醒目,不得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封堵、占用和设置隔离栏。此外,代表们表示,企业、商家应该对周围的公共地带安全负责。

  此外,专家还呼吁,新闻媒体除了要加大宣传外,还应该加强监督功能,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条例》应该加大对人体健康的关注,而不仅仅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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