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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违法 成都处罚第一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6:57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 (实习记者肖蜀韵)昨(3)日凌晨,望江路派出所民警在太平南新街某娱乐城挡获两名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男子,二人被分别处以10日拘留。据派出所一负责人称,这是新《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实施后,成都查获的第一起娱乐场所违法行为。

  凌晨1时许,娱乐城保安向民警报案称,在该娱乐城内有两名男子四处闲逛,行迹可疑。经过民警盘查,在两名男子身上搜出了斧头、匕首、仿真手机。经查,两名违法嫌疑人

叫路某、郭某,分别系陕西和宁夏人。

  解读:新《娱乐场所管理条列》第32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匕首等管制刀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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