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50元车位费“锁”住小区大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8:23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孙晓曼实习生李解

  本报3月3日讯由于一家租房户不交停车费,小区物业便关了小区出入的大门,引得居民意见纷纷。物业和租房户各执一词,相持不下。

  3日上午9点,记者来到了位于金牛小区里的一个单位宿舍,看到进出宿舍的大门已

经被锁上了,居民只好从旁边很小的偏门进出,十分不方便。“开车出宿舍,还得先跟门卫打招呼,否则不给开大门,麻烦。”一名居民苦笑着告诉记者。

  据该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谢女士说,住在小区五楼的一家租房户已经5个月没有缴纳车位费了,物业公司多次对其进行催促缴纳,对方依旧拒绝,无奈之下,不得不出此下策,希望住户可以把拖欠的50元车位费缴上。记者了解到,由于该小区是单位宿舍,所以物业有规定,对本单位职工免收车位费,而对外来的租房住户则每月收10元车位费。

  随后记者来到了五楼租户陈先生家。陈先生的妻子认为,当时在租房的时候合同上没有明确说明要付车位费,并且,院里的其他住户可以不缴车位费,为什么偏偏要我们拿?这不是歧视我们租房户吗?3日早上,由于大门被锁,陈先生无法将车开出小区,非常生气,无奈拨打了110报警。

  对此,山东金桥济律师事务所的孙长海律师认为,解决此类纠纷的重点在于,房东和物业部门是否对于房东出租房屋签订过协议,如果房东和物业部门签订过协议,同意对承租人收取车位费用,那么物业部门有权利对租房户收取类似的相关费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