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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补助丈夫占 法院判决限期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8:47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3月3日讯(记者严玲玲通讯员汝伟黄娟)妻子因公致残被单位补助35000元后,丈夫竟欺骗妻子并偷偷将钱存入自己名下。近日,章丘法院判决丈夫全额返还妻子钱款。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去年年底,妻子王某因公致残,单位一次性给付王某残疾补助金35000元。但在王某把存折拿回家后,李某就以存钱为名,把存折骗到手。随后,李某就跑到银行,将钱取出,存入自己名下。经过王某几次索要,李某拒不归还。王某无奈之下,只

得将李某告上法庭。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据此,法院判决,单位给王某的残疾补助金系王某个人财产,其他人包括其配偶无权干涉,并要求李某限期将35000元残疾补助金返还给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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