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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工人大意,居民家中水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9:16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对于广大业主来说,有一个好的小区物管是福气,遇到差的物管是晦气。因为小区的环境等各方面配套工作还得靠他们来维护,小区物业说白了就是替业主们服务,当好业主们的大管家。然而,有一些小区的物管却本末倒置,侵害了业主的权益,仿佛他们成了小区的主人……

  刘先生家住莫愁花园牡丹里17号205室,春节期间因为污水井堵塞,使得他们家被污

水浸泡了一天一夜。更可气的是,和小区物业公司交涉了几次,但一直没有什么让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无奈之下刘先生向本报3·15维权热线进行了投诉。

  大年初一水漫金山

  今年春节刘先生是带着孩子在父母家过的。大年初二,一家人刚起床,1楼的邻居打来电话,说他们家被污水给淹了,黑水已经顺着墙角流到楼下邻居家了。

  刘先生奔回家傻眼了,前一天走的时候还是干干净净的家,已经是污水横流了,污水足有两三厘米深。1楼的邻居也深受其害。

  物业工人疏漏所致待

  满屋子的黑水排干净后,刘先生家里面80平方米的地板都已经变形拱起,一些木质家具也被泡坏了,两扇推拉门没办法正常开关。刘先生对记者说:“光是地板、家具,估计都要有上万元的损失。”

  事后,刘先生发现,污水没有办法从污水井排出去,渐渐漫过1楼管道,最后从2楼他家厨房地漏里流了出来。物业方面表示,春节前安排了工人清理污水井,但是因为工人的疏漏,没有将污水井清掏干净,这才造成了堵塞漫溢。现在,物业公司已经把这名工人开除。

  两边都谈不拢

  至于物业方面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刘先生要求赔偿。但是物业公司表示,只能从物业管理费中减免一部分。刘先生当然不愿意,“这一淹我损失上万,物业公司减免物业管理费,一年才能少几个钱!”经过多次协商依然没有拿出让双方都满意的解决办法。

  昨天下午,记者好不容易才联系到牡丹里物业,小区物业方面给记者的回复是:“经理休病假,这些必须要等经理来决定。污水井堵塞业主有责任,他们使用不当,因为我们在清理的时候,发现里面有很多生活垃圾。”

  ■律师观点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的刘正操律师对此进行了点评:根据物业管理相关法律规定,小区物业管理清理下水管道,保持其畅通是其合同义务。但是由于其工作人员失职导致管道堵塞,使得刘先生一家蒙受较大损失。由于工作人员的行为是职务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当由小区物业管理进行承担。虽然失职员工已经离开了物业公司,但也不能免除其应尽的义务,其应该对小区住户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管理投诉七大焦点

  焦点一:物管收费混乱

  最大的争议焦点在于收费与所提供的服务不对称、与小区配套不相称或是多年不公开收支报表等。

  焦点二:业主委员会实为管理处

  小区业主委员会由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处“操纵”,小区业主委员会难以代表广大业主的声音及利益。

  焦点三:开发商不交“维修基金”

  实际运作中,不少开发商不交维修基金,物业公司因为种种原因也未就“维修基金”向开发商追讨,为小区公共设施的日后维护埋下隐患。

  焦点四:角色定位难摆正

  物管具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身分,在相关问题上与业主存在偏差,似乎也是理所当然。这种理不清的模糊概念,加重了物管行业在“管理”与“服务”上的两难境地。

  焦点五:公用设施被占用

  小区公用设施是全体小区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管理或开发商不得无故占用。

  焦点六:停车位被变卖

  开发商和管理处开始在小区推出车位使用权租赁,不少车位人为被“买断”。

  焦点七:文化建设不到位

  一些小区从来就没有开张过一次有益的文化活动,不少业主希望借助相应的一些有益的社区活动,提升小区居民间的融洽气氛和邻里关系。

  热点问答

  市民朱先生:每年都交了很多物业费,可物业管理仍觉得不到位,物业到底该管些什么?

  答:物业管理主要是依照合同和契约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和附属配套设施及场地以经营的方式进行管理,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环境卫生清洁与管理,绿化养护与管理,保安等10多项内容。

  市民张女士:自己家的房子出现了质量问题,可是让物业来修理,物业却说是开发公司遗留的问题,开发商遗留问题怎么办?

  答:物业公司是完全按照与开发商和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提供服务的,对于这种情况,业主应该找开发商,确定房屋是否是在保修期内,如果在保修期内应由开发商按《购房合同》进行修理,如果不在保修期内,物业公司可派人进行修理,但是需要付相关费用。

  市民焦先生:我们小区还没有业主大会,成立有用吗?

  答:业主大会维护业主权益。物业管理是业主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同利益的维护、管理。业主是这个区域内物业管理的主要责任主体。物业管理通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来实施。业主委员会由全体业主依法选举产生,其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要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规模,业主委员会由五名至十七名委员单数组成。

  调查结果

  昨日,本报与南京报业网(www.njnews.cn)联合推出消费细节调查的话题是健康美容,当天共收到读者问卷回复79份,其中通过报业网回复的有51人,发送传真的有28人。

  从问卷回复可以看出,79份问卷中有64人表示自己经常去美容院,15人表示偶尔会去美容院。其中,有54人对美容的概念是“美丽漂亮,效果最重要”。

  经常去美容院的人,最关心的是功效,这占问卷回复的89%,其次关心的是价格。在回复者中,有31人对当前美容院开展的美容服务感到不满意,23人则感到一般,其中16人有曾经因美容而导致受到伤害的经历,并且没有得到美容服务机构的满意处理。

  此次调查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有23人不知道,“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等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外包装上需标示“特妆准字文号”。而对于当前美容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69人认为是价格虚高。

  留言板

  曾先生:我住在龙江的一个小区内,该小区物业公司在没有经过小区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就私自涨了物业费,他们还找来别处的人成立了一个所谓的业主委员会,行使着小区业主的权利。

  陈女士:我家住在丹凤街的一幢高层住宅,有物业公司。自从2000年入住之后,就发现自家房屋有漏水现象。向物业反映了好多次,可是一次次换领导,一次次拖,一直拖到了现在。6年了,漏水还没有解决。

  赵先生:2002年我住进了浦口区的一个较大的小区,里面一共有40幢住宅。可能是因为三次交付的原因,小区内竟然没有物业公司,也没有人管理。现在有30多幢住宅的一楼住户都建起了违建,而且小区三个大门根本无人管理,偷盗现象也非常严重。小区内只有一个社区委员会,他们也不管事。(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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