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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农村群众用药安全有新举措 村村设“放心药”销售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9:20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李黎 通讯员司刚军 于健)昨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我市村村都将建立“放心药”销售点,使农村药店和服务性药品供应点在乡镇覆盖率达到100%。

  同时药监部门将采取建立乡镇监管机构、严格农村药品销售网点准入的方式,确保农村群众用药安全。

  据介绍,目前我市农村药品销售网络由全市34家药品批发企业负责配送,共辐射466家农村药店、1632家服务性药品供应点、289个药品专柜,同时在107个乡镇(街道)建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所并配备了监管人员,初步建立健全了全市覆盖县、乡、村的药品监管网络。

  为进一步规范广大农村药品市场,今年药监部门将严格“农村药店”的准入。根据规定在人口达千人以上的行政村设立一家符合GSP标准的农村药店;人口400-800人的村庄设立服务性药品供应点;400人以下的村庄设立药品销售专柜,力争村村都有“放心药”销售点,农村药店和服务性药品供应点在乡镇覆盖率达到100%,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吃上便宜、安全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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