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妇女法》宣讲团成立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9:21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 今年是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妇联系统的法制宣传年。为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营造全社会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市妇联从公检法司、大专院校、律师事务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由16名同志组成的妇女法宣讲团。3月2日,市妇联在张店区委党校举办市暨张店区《妇女法》专题讲座,邀请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法律系主任贾法菊进行了首场讲座。通过这次讲座,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妇联干部的法律意识及维权能力。 (史夫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