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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请关注李刚被打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9:45 东方网

  武振平作品集

  全国十届四次“人大”和“政协”会议就要召开了,吁请两会代表、委员关注一下李刚被打事件。

  就在上月26日,CCTV播出了这个事件的经过。李刚不是“名人”,只是广州市“华

南商城”住宅小区的一位普通居民业主。因为小区业主们对物业管理强烈不满,迫切要求建立业主委员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刚热心公众事务,公正积极,深得业主信任,被推选为负责人。在筹备过程中,却在自己家中被闯进来的一批暴徒打成重伤,甚至不得不切除了脾脏。打手是谁,幕后主使人又是谁,公安机关正在侦查,不便妄下结论。不过,这批打手竟能在光天化日之下,顺利通过小区物业保安的四道关口;又能“逃避”技术先进的防盗监控镜头,录像中竟是一片空白;业主们设摊为李刚募集治伤医药捐款,物业管理人员竟当场蛮横驱散;……,如此等等,业主们不得不把怀疑的目光射向小区物业管理机构。

  殴打业主的流氓暴力行为,虽然令人震惊愤慨,但是,在我们这个法制国家里早已不是新闻;业主为了维权而挨暴徒殴打,也不仅广州有,北京、上海都有,各地媒体不断有所报道。在上海普陀区有个“干路小区”,去年12月底,业主委员会就因更换不称职的原物业公司,而遭到一批人的围攻,一位委员受伤。这批人还趾高气扬地说:“普陀区摆得平。”至于业主受到威胁恐吓,更是家常便饭。

  商品房住宅小区的主人,是小区的全体业主,他们享有小区物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当然也享有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权,聘请物业管理公司的选择权。然而事实上,在许多小区,业主的这些合法权利,统统都被剥夺了,处于无权状态;一切管理事务、财务收支,都听人摆布。这些小区的所有大权,往往落在开发商或其控制的物业管理机构手里,或者开发商“御用”的、不代表业主权益的“业主委员会”的手里。他们为了捞取非法利益,肆意侵犯业主的权益。业主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立、或者改选一个真正代表自己利益的业主委员会,必然会“触犯”某些开发商的非法利益。因而遭到重重阻挠,以至暴力伤害。

  李刚被打是带有某种程度普遍的现象,它暴露了某些地方基层民主的欠缺,法制的软弱。我们的国家是一个民主法制国家,选举业主委员会是业主的民主权利,国务院公布的《物业管理条例》,许多城市,如上海市“人大”又通过“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地方法规,对业主的权利作了法律保证。可是,在某些地方,既无民主,又无法制,流氓暴力横行,严重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甚至人身安全也受不到保护。这些地方社会主义法制如此软弱,也和某些行政、执法机构失职、渎职有关。这些机构或者不作为,推脱不管、敷衍了事,甚至做“大红伞”,明里暗里支持开发商及其“御用”机构,压制业主的合理合法要求。在此状况下,广大业主往往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

  “两会”就要召开了,希望委员、代表们关注李刚被打事件,责成有关方面彻底查清打手和幕后主使人;采取切实措施,制止这种侵犯民主、破坏法制的行为,规范行政和执法机构的职责和义务,保障广大住宅业主的合法权益。


作者:武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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