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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在粤可用人民币支票埋单(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10:1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孔华通讯员曾启通)从3月6日起,香港居民在广东消费付款又多了一种新选择,可用人民币支票在每个账户每天8万元人民币的限额内,支付在广东省内的消费性支出。

  记者昨天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6日开始,广东省内的商户或个人收到香港居民个人签发的人民币支票后,最短在2个工作日之内就收到账款。人行

广州方面称,已明确可受理香港居民签发的人民币支票的包括白天鹅、广百等多家高级酒店、商场,同时也鼓励中小商户积极开展这一业务。

  每日上限8万元

  2004年2月25日以来,香港银行正式开办四项个人人民币存款、兑换、汇款和银行卡四项业务。而在此基础上,人行于去年决定进一步推进香港人民币业务,宣布扩大为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提供平盘及清算安排的范围,允许香港居民个人在内地签发使用人民币支票。而后一项新安排,目前先在广东省(包括深圳)开展试点,主要是为了满足香港居民个人在内地的消费性需求,为香港居民往来内地提供更大的支付便利。

  据广州人行副行长徐诺金介绍,鉴于此次开放安排的试点性质及考虑到内地个人人民币支票使用的实际情况、支票清算等技术问题,目前在使用金额、地域、用途和转让方面都有一定限制。由于目前香港居民只允许拥有一个人民币账户,因此规定可被视为香港居民使用人民币支票在广东支付消费的上限每天为8万元人民币。此外,这种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业内人士认为,香港居民可在内地使用人民币支票进行消费性支付,不仅方便了香港居民,同时对于促进境外人民币合法回流、加速内地商业发展也有积极作用。

  

港人在粤可用人民币支票埋单(图)

  内地支票受理环境仍待改善

  不过,有银行业以及商界人士认为,香港居民签发的人民币支票是否能达到所到之处均畅通无阻还存疑问。“使用支票作为主要支付工具的观念在内地还不普及。”据悉,目前在内地包括广东省在内受理支票的环境有待大力改善,除了银行、高级酒店、大型商场以外,许多中小商户仍“不敢”接受顾客使用支票支付款项。

  分析人士则认为,缺乏识别“假支票”能力,担心资金到账不及时,以及不愿承担支票收款的费用,是许多商户对支票支付“不感冒”的三大主因。据悉,广东省内的商户或个人收到香港居民个人签发的人民币支票后,可以在自出票6个月内委托其广东开户银行收款,费用由商业银行参照粤港港币支票相关费率收取。

  徐诺金认为,支票和银行卡一样,商户是否愿意接受是无法强制要求的,不过人行今年肯定会出台更多举措积极推动票据跨区域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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