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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就成立通讯事务管理局展开咨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11:0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香港三月三日电港府三日发表谘询文件,就建议成立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作为规管香港电子通讯界的单一规管机构,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公众谘询。

  根据谘询文件,新成立的通讯局会负责执行现有的《电讯条例》及《广播条例》。电讯管理局(电管局)及广播事务管理局(广管局)的现有法定权力和职能,将移交通讯局。

  港工商及科技局局长王永平,今日在本地资讯及通讯科技团体举办的午餐会上公布有关建议。

  他说:科技发展已令电讯、广播和资讯科技之间的分界变得模糊。科技与市场层面上出现汇流情况,顺理成章在规管层面也需相应配合。政府在深入研究外国的经验之后,建议采取循序渐进的模式改革规管架构。

  第一个阶段,政府会将广管局和电管局两个机构合并为通讯局,替代该两局执行《广播条例》及《电讯条例》。

  第二个阶段,当新的规管机构开始运作之后,会与政府共同检讨该两条法例。

  政府亦建议将电管局和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的广播事务管理科合并成为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作为通讯管理局的执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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