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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打火机刺伤人判抢劫坐牢两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12:52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黄珊 通讯员李世寅)偷一个价值10元钱的打火机,盗窃数额够不上定罪量刑;但逃跑过程中持刀刺伤追捕者,行为立马转化成了量刑起点更高、罪行更恶劣的抢劫罪。日前,犯罪时不满18岁的周某因此被中山市法院判刑2年。

  去年8月21日凌晨4时许,在中山打工的周某携带一把牛角刀来到中山市板芙镇深湾村某皮具厂员工宿舍,入室后未发现其他财物,只好悻悻地摸走黄某的一个打火机(价值人

民币10元)。其中一工人廖某发现黑暗中有人摸索行窃,便呵斥了一声,周某吓得拔腿就逃。廖某下床追赶至宿舍外,眼看就要扑倒周某,被抗拒抓捕的周某掏出随身携带的牛角刀捅了一刀。

  伤人的周某随后被赶到的工友和保安抓获,他偷走的打火机也被发还黄某。中山市人民法院认为,周某入室盗窃他人财物后,为抗拒抓捕而在室外使用暴力,其行为已转化为抢劫罪。鉴于周某犯罪时尚不满18周岁,且抢劫犯罪未遂,法院依法对他作出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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