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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高考生考取省内高校可获资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14:15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朱小勇通讯员肖培坚)昨日,《广东省残疾考生申报登记政策》出台,省残联告诫身有残疾的考生尽量填报本省、市的高等院校,对于被录取的残疾考生将给予资助。

  广东省招生办和省残联做出要求,在高考体检时,体检医院应根据考生身体状况,并参照“残疾人评定标准”,对残疾考生给予初步确定。对于初步确定的残疾考生,各地招

办、考生所在学校和当地残联应指导他们合理填报志愿,尽量填报本省、市的高等院校;特别是残疾程度严重的考生,不要报考省外院校。同时,在高考录取的过程中,省残联将对每个备案的上线残疾考生全程跟踪,争取在省招生办、各高等院校的支持下,保证残疾人考生不因身体残疾的原因被院校拒绝录取。同时,对于已经申报登记并备案而被录取的残疾考生,各级残联将根据当地扶助残疾人的办法,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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