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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教育”要不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02:24 大江网-江西日报

  

“高价教育”要不得
“现阶段中国大学生费用支出平均每年在1万元以上,从支付能力看(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9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255元),超出了普通百姓的承受能力。读不起书的民族永远强大不起来,从这个角度考虑,解决‘高价教育’问题刻不容缓。”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期间,因呼吁“排除干扰,尽快出台《物权法》”而成为媒体关注焦点的全国政协委员、江西民生集团董事长王翔,对教育问题也非常关心。

  王翔说,教育是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教育服务是现代国家的基本义务和责任。我国财政性教育投入占GDP的比例1985年是2.3%(当时世界各国平均水平是5.2%),2004年我国财政性教育投入占GDP的2.79%,依然低于20年前的世界平均水平。

  王翔指出,投入不足无疑是造成教育窘况的主要原因,而把教育视为产业更是导致教育乱收费的源头。教育事业的现状和问题,确实需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大力解决,不要让“优先发展教育”成为苦涩的口号。

  王翔建议,要加大宣传力度,从思想上确立“教育是公共产品”的认识。《教育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现在需要的,是严格依法办事,确保这“三个增长”落到实处。各级人大在执法检查、执法监督中,要加强对财政性教育经费法定增长的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同时,有必要将财政性教育经费是否依法增长、是否克扣预算内教育经费,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官员“政绩”的重要内容。(本报特派记者朱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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