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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涨价应公示成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02:26 时代商报

  据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 “水费涨了,煤气费涨了,电费涨了,景点门票在涨,火车票、飞机票都在涨!你说,怎么什么都见涨不见落呢?”家住北京和平里的田大妈这几天有些感慨。

  “面对‘涨’声响起来,不光普通老百姓心里犯嘀咕,说实话,我问过一些物价等方面的专家,他们也说不清楚,也算不明白账。”针对田大妈的疑惑,全国政协委员方廷钰

说得很实在。

  事实上,最近两三年,跟百姓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电、水、气、交通等方面的价格呈现步步攀升的势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05年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指出,2005年全国水价上涨7.8%,电价上涨1.9%。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分析组近日撰写报告指出,2006年1月份许多城市上调了天然气、液化煤气、公共汽车和出租车等价格,导致1月份水、电及燃料价格上涨8.4%,车用燃料及零配件价格上涨11.1%,城市间交通费价格上涨7.5%。

  “虽然表面上看涨幅不是很大,但水、电、气等和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因此老百姓对涨价的感觉十分敏感。”全国政协委员温克刚说,“此外,涨价往往是说涨就涨,有关行业大都没有给群众算过一个明白账,通常的说法都是千篇一律的‘定价过低’、‘成本增加’、‘基础能源涨价’等等。”

  方廷钰委员指出,控制公益性服务价格、公用事业价格的有关部门应该在涨价前详细解释清楚涨价的原因,尤其是在尽可能大范围内公布成本核算结果,把账给百姓算明白、算清楚,把涨每一分的经济核算摊在桌面上一五一十地解释,最后再按照价格法的规定,实实在在地搞好听证会,即便最后还是涨价了,群众的意见、困惑和怀疑也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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