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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钱”竟炸取款机 钱没到手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07:1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都法 文午 实习记者 李凌鹏)3人竟然自制炸弹炸开位于都江堰的某银行自动取款机抢钱!虽然钱未抢到,但构成了爆炸罪。由于银行没有索赔,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10.8万元。日前,都江堰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杨章进、杨成贵和陈城(未成年人,系化名)犯爆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6年和5年,并承担民事赔偿1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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