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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河北露端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08:43 河北日报

  □本报记者史文通

  1国家层面:官厅密云水库上游探索水权分配试点

  “国家发改委将抓紧研究并尽早启动官厅、密云水库上游的水权分配试点工作,这标志着国家已开始从制度层面解决生态补偿问题。”3月4日,来自张家口的全国人大代表白

俊杰在接受采访时神情兴奋。他告诉记者,去年底,他收到了国家发改委对他去年全国“两会”建议的答复。

  去年全国“两会”上,白俊杰与其他7位代表联名提出“构建京张承一体化环境体系,建立长效环境共享机制”的建议,提出以首都生态圈理论为指导,构建京张承一体化生态体系,建立水资源区域有偿使用机制。

  就此建议,国家发改委会同水利部、林业局协商答复表示,争取尽早启动官厅、密云水库上游水权分配试点工作,明晰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初始水权,建立起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水权确定和流转机制,规范与水有关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明确水权,并就水资源使用机制进行统筹规划,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对我们提出的环境共享机制以及相应的生态补偿机制的肯定与实践。”看得出,对于国家发改委的答复,白俊杰代表比较满意。

  令白俊杰代表更为满意的是在1月25日北京日报公布的北京市市长王岐山所作“十一五”规划纲要报告中说的“搞好与周边地区在水资源、能源开发领域的合作,支持水源上游地区污染治理项目和环保监测项目建设”这句话所透露出的信息。

  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卢映川在解读北京“十一五”规划接受北京媒体采访时表示,北京已开始强化京津冀之间的合作,为了解决未来北京缺水的问题,保障首都水资源的安全供应,作为合作的重要内容就是资源的合作尤其是在水资源方面要加强与上游地区的合作。据北京市水务部门预测,“十一五”期间,全市仍有5.5亿立方米的供水缺口,主要出现在2006-2007年,而应急水源就在河北省。

  记者从北京市有关部门了解到,北京和我省的承德、张家口已经建立了北京水环境的协调小组,并安排了专项资金,对密云水库、官厅水库上游地区节水产业的发展、水污染的防治、河道的治理等进行投入。目前正在进行支持项目的筛选。

  在解释这种做法和原来有何不同时,卢映川表示,现在这种办法实际上是通过利益的协调,来保障北京的水资源供应。一方面增加来水,另一方面保证水质。过去可能只是单方面地从水源地调水,现在更多的要着眼于促进水源地地区的发展,那些为北京的水资源供应作出贡献的地方,北京就应给予他们一些资金和技术的支持。

  虽然北京市在谈到水资源等问题时强调的是“合作”、“支持”等字眼,但白俊杰代表认为,这种合作与以往的做法性质上有了不同,就是承认了通过利益的协调,也就是某种意义上承认用市场机制的办法而不再是行政手段来解决不同区域间生态利益问题。对此,高金浩代表也深表赞同。他同时强调,合作也好,支持也罢,都需要和北京市有关方面结合实际共同研究,将生态环境问题和发展问题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力量。

  “国家应尽快制定关于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性原则和政策,开展对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国家立法问题的研究。”身为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的吴晓青委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这样建议。

  2河北机遇:借力生态补偿机制力推生态大省建设

  “生态补偿机制的逐步建立对河北而言是一个机遇,河北要增强主动性,抓住这样的机遇。”来自北京市,但老家却在河北的朱恩涛认为。

  “国家应该逐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如果说前几年各方面对此还存在不同认识的话,现在,可以说上上下下已达成了共识。”看得出,一直为本地区如何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比翼齐飞而苦思的高金浩代表对于这种共识的达成很高兴。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这是《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的。”沈小平代表告诉记者,去年底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在理顺现有收费和资金来源渠道的基础上,研究建立和完善资源开发与生态补偿机制。他认为,由此可以预见,“十一五”时期,建立完善的国家层面生态补偿机制工作将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充分发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明确各利益主体的关系,在源区为下游提供保质保量用水的前提下,由下游受益地区通过资金、实物、技术、项目开发等各种渠道和方式对源区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额外投入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损失进行补偿,这种生态补偿对于我省张承地区意义重大。”曲修霞代表对记者解说着生态补偿的好处。

  “这对我省而言,不仅仅是解决张承等地区实现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双赢的大好机遇,也是河北加快生态省建设的助推器,更是我们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过程中的有力支撑。”沈小平代表则看到了生态补偿机制对河北更深远的影响和意义。

  在刚刚结束的我省“两会”上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在显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同时,把生态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加快生态省建设步伐。

  据悉,“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完成造林面积2000万亩,封山育林面积2300万亩,全民义务植树5亿株;完成草地治理554万亩;继续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4万平方公里,并加强森林、湿地和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力争到“十一五”末,全省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3500万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和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

  “而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借力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必不可少。”董经纬委员认为,生态建设的效益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但加强生态建设,没有钱却不行。按照现行政策,退耕还林经济林连续补助5年,生态林连续补助8年,群众在担心政策到时取消后怎么办。他建议,应继续制定优惠政策,加快发展退耕还林工程后续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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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游是发达地区,上游是欠发达地区。上游要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一定程度上将牺牲发展机会,或提高发展成本。而下游受益地区的经济发展并未充分考虑到上游为生态环保所承担的成本,这是造成环境无价、资源低价和产品高价不合理局面的经济原因。”全国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陈邦柱在考察我国东江源区后对生态补偿问题深有感触。

  东江源区包括江西省的寻乌、安远、定南三县,东江流经广东省的河源、惠州、东莞三市汇入珠江。作为深圳、广州等地的重要饮用水源,东江水质水量与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然而长期以来,东江上下游之间,特别是江西源区与广东境内沿线地区之间在东江水源保护问题上存在利益冲突,水源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现实矛盾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类似东江源区这种情况在国内并不是个别现象,而针对矛盾的解决,国内许多地区也在不断进行探索。

  2001年2月,浙江省义乌市和东阳市签订的“水交易”协议曾经轰动一时:义乌市花2亿元人民币,向东阳市购买了5000万立方米水资源永久使用权,且以后每吨水加付1角钱。

  2004年9月8日,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和源东乡签订的生态补偿协议涉及金额虽仅有10万元,却似乎更有启迪意义:傅村镇每年向位于自己两条溪水上游的源东乡提供5万元,作为对源东乡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下游用水安全以及为此而造成的公共财政收入减少的补偿费用,协议期限是两年。经过这一系列的成功探索之后,2005年9月,浙江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要求全省各地按照生态省建设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大生态补偿力度。

  无独有偶,去年夏天,四川省国税局进行的征收生态税调研曾一度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据悉,贵州省也将从今年开始,对境内主要河流上游因工业生产、生活污染对下游造成环境破坏的,给予受破坏地区补偿;因上游保护有效使下游生态环境保持良好的,下游地区也将给上游地区补偿。

  “这些情况反映了政府和群众生态环境意识的提高,同时也说明我国生态补偿机制还处于探索阶段,需要进一步完善。”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吴晓青委员如是说。

  而从各地对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的热衷,不少代表委员看到了原因所在:“这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着眼于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

  文/本报记者史文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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