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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安享晚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09:57 南方日报

  “以房养老”安享晚年?

  有委员提议,以”反向按揭”方式获取养老金

  委员提案

  本报讯(特派记者/徐林郭珊静睿虎城)“60岁前人养房,60岁后房养人”,在房价日益高涨的今天,很多人奋斗一辈子的唯一财产可能仅剩一套房子。十几二十年的按揭终于让房子属于了自己,但最终却无力让自己享受一个高质量的晚年。对此,本次两会有政协委员提交提案建议,政府应推行“以房养老”政策,用“反向按揭”的方式为房主提供养老金。

  所谓以房养老可以称为“60岁前人养房,60岁后房养人”,主要表现方式为“反向住房抵押贷款”。在60岁前,通过储蓄存款、按揭贷款等形式购买住宅,并在60岁前还清贷款取得该住房的全部产权。60岁后,住宅拥有人可以将房屋价值予以流动化,把自有产权的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后者在评估借款人年龄、生命期望值、房产现在价值以及预计房主去世时房产的价值等因素后,按照一定的年限要求,每月给房主一笔固定的养老金。房主继续获得居住权,一直持续到房主去世。房主去世后,金融机构将房屋出售,用来偿还贷款本息,其升值部分亦归抵押权人所有。

  有委员介绍,随着社会老龄化的日趋明显,中国的养老保障压力越来越大。如果老人拥有的房子能够提前变现将很好地解决养老资金来源问题,有了房子就等于有了养老金,大大减轻了家庭养老负担,对于那些拥有房产的孤寡老人来说,这种养老方式更加适合。

  但也有专家对此不甚赞同,主要原因是“反向按揭”模式的接受人群是比较少的。而且,“反向按揭”的实际操作非常复杂,牵涉到房产评估、利率确定、人的寿命预期等多个因素,其计算评估工作难以施行。因此,该政策即使实行了也只能小范围推开,不可能成为主流的养老方式。

  另外,对金融机构来说,正常的按揭贷款,其风险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减小,而“反向按揭”正好相反,随着时间的推移,风险却不断增大,金融机构控制风险的难度非常之大,这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理念和原则是相违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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