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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检将实施新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11:01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宁波晚报讯随着《公司法》的实施,企业年检也将实施新办法。昨天,记者从市工商局采访获知,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23号令《企业年度检验办法》,我市工商部门现已正在逐步对年检方法进行调整。

  今年为过渡期

  由于《公司法》的实施,今年我市工商部门对企业的年检在时间上有所延后。按往年,企业上一年度的年检一般早从年初就已开始,至4月底就已基本结束。而今年则近期才刚刚开始年检工作,年检限期将延至今年6月30日。

  不过,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把今年视作过渡期,今年年检基本上仍然按照老办法,新的年检办法明年正式实行。

  将取消A、B级

  往年年检,企业一般很在意自己通过年检是A级还是B级。而按照新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年检A、B级定级标准则将取消,年检通过企业一律表述为“年检通过”。

  同时,企业以往年检时,须同时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年检通过企业正本贴花,副本盖章。而在新办法中,企业只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即可。这样,企业的营业执照正本就可以一直挂在公司经营场地墙上,不用再取下了。

  审查更加严格

  从上述情况看,企业的年检似乎更方便了。但年检审查却将更为严格。在新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中规定,前来年检者将提交更为详实的证明材料。尤其是对有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新办法规定,“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需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等。另外,前来年检者,还需提交“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另外,工商部门对企业年检材料的审查内容也有所增加。如公司修改章程、变更董事、监事、经理时,是否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也将被列为审查范围。(记者周立明通讯员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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