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父母先后辞世 双方子女怎么分20万元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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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11:05 武汉晚报 |
本报讯(记者金文兵 实习生邱颖佳 陈都 袁婷婷)再婚的王先生生前为自己购买了20万元保险,身后却为子女留下一道难题:保险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由哪一方的子女获得? 2002年10月,王先生为自己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20万元,指定受益人为其再婚妻子张女士。 2005年11月,王先生因车祸死亡,但张女士已于2005年5月因病去世。他俩均为再婚,并各自都有子女。双方子女因此发生争执:一种观点是,根据《继承法》,该保险金为张女士的遗产,由女方的子女继承;另一种观点是,根据《保险法》,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应由男方的子女获得。 现在,保险公司说,你们先把受益人确定下来,我们才能支付这笔保险金。 那么,这笔保险金到底应该如何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