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 柳铁警方首次拘留爬乘火车者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11:13 新桂网 |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黄真真 通讯员贺韬 欧幸奇)3月1日是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的第一天,柳铁警方查处首起“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案件,一名爬乘火车的男子被治安拘留。 2月28日晚10时47分,来宾车站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有人擅自爬乘N810次旅客列车。派出所民警立即带领3名保安火速赶到站台,在列车车厢的连接处发现了一名男子。经审 查得知,男子名叫段某,今年40岁,河南省周口市人。他原来打算到南宁找朋友,因没找到朋友又身无分文,只好冒险爬火车回家。据了解,过去遇到爬乘火车者,铁路警方只能教育劝阻,而按照新颁布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此行为构成“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违法行为。3月1日下午,来宾车站派出所依法对段某处以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编辑:杨东作者:黄真真 贺韬 欧幸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