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三农民捕杀斑海豹被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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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11:27 新华网 |
新华网沈阳3月5日电(于文明范春生)辽宁省3农民因猎杀两只斑海豹,被当地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斑海豹是国家二级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保护种类。每年的春节前后,来自白令海峡的斑海豹都要经过长途跋涉来辽东湾来“生儿育女”。2月初,辽宁瓦房店市3名农民驾驶机动渔船破冰出海,猎杀了两只雄性海豹准备贩卖,上岸后,被正在巡逻的当地边防警察抓 获。据办案的检察官介绍,早在1997年3月14日,重新修订并在同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一款对非法猎捕、杀害此类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专门规定了惩罚标准,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