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辽宁三农民捕杀斑海豹被逮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11:27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3月5日电(于文明范春生)辽宁省3农民因猎杀两只斑海豹,被当地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斑海豹是国家二级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保护种类。每年的春节前后,来自白令海峡的斑海豹都要经过长途跋涉来辽东湾来“生儿育女”。2月初,辽宁瓦房店市3名农民驾驶机动渔船破冰出海,猎杀了两只雄性海豹准备贩卖,上岸后,被正在巡逻的当地边防警察抓

获。

  据办案的检察官介绍,早在1997年3月14日,重新修订并在同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一款对非法猎捕、杀害此类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专门规定了惩罚标准,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