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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社会力量进行监督低保公示深得民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12:24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朱婕实习生李卫卫)本报受兰州市城关区民政局委托,3月3日对2006年3月份拟批准的170户低保户进行了公示,今日举报电话8113000、2161170、2161171、2161000继续开通。

  3月4日,有不少读者来电话表示,与此前的个人申请、社区调查、街道审核、民政审批的操作模式相比较,兰州市城关区民政局对每月拟审批享受低保的人员通过新闻媒体进

行公示,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力量,对这些人员进行监督,从而掌握享受低保人员的真实生活状况,使需要低保的人员享受到低保。

  同时,低保户经过媒体公示后,对那些企图骗保的人员也是一种警示,为低保金的发放营造了良好的诚信氛围。还有一位读者来电询问,在公示名单中有一位渭源路街道的徐桂琴女士目前居无定所,她如何能享受低保?记者在城关区民政局了解到,徐桂琴女士身体不好,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她曾经在渭源路街道有过住房,但因种种原因现在暂居邻居或朋友处,渭源路街道在经过调查核实等程序后特为她申请了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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