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用人民币支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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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13:46 红网-三湘都市报 |
据新华社广州3月4日电(朱桂芳吴俊)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日前发布消息:从3月6日起,香港居民在广东省各地消费又多了一种付款方法——在香港拥有人民币存款账户的居民个人,可用人民币支票支付在广东省内的消费,每个账户每天支付的最高限额为8万元人民币。 广东省内的商户或个人收到香港居民个人签发的人民币支票后,可以在出票日起6个 月内,委托其在广东省内的开户银行收款,但不得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