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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突出“北京籍”意欲何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18:00 光明网
孙建清

  3月1日,《新京报》报道,北京籍中年女人刘某,在广州酒后和女邻居吵架,广州民警接警后到场处理。刘某招来20余人殴打民警,后刘某等人逼民警哭着给她下跪。近日,广州中院作出终审裁定,刘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半。这则消息的副题是“北京籍女子呼来20余人殴打民警,因妨害公务罪被处有期徒刑两年半”,新闻开头的前三个字也是“北京籍”。如此突出强调“北京籍”,我觉得有故意贴标签挑起人们对北京人不满之嫌。

  中年女人刘某既然住在住广州天河区林和路某楼204房,就应该视为广州的人,这和“北京籍”没有什么关系。处理邻居吵架,不是户口调查,何必处处强调“北京籍”呢?这里之所以多次表明刘某是北京人,无非是想说明北京人横罢了。其实,“北京籍”不是横的标志,也不是欺负人的资本,地域如果能成为欺人耍横的本钱,那属于北京籍的警察怎么还在太原被人打死了呢?

  刘某的所作所为是她个人的德行和修养造成的,跟北京籍没有必然联系。我们在报道这样的新闻时,要客观、公正,要就事论事,少附加一些别的色彩和带有某种偏见。如果我们过分突出地域,就会画地为牢,甚至还会闹出类似于发生在深圳的“河南标语”那样引起人们反感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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