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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税“一刀切”:调还是不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08:2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据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记者张建平、齐中熙、杜宇)“富有者与维持生计者征收同样税率的利息税,起不到调节社会财富再分配的功能。应尽快改变目前一成不变20%‘一刀切’的利息税率,创造条件采取累进税率,与国际惯例接轨。”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利息税,今年再次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一个热门话题。

  “利息税不分个人收入差别、不问地区发展差异,‘一刀切’按固定比例税率计征
。结果,中低收入人群的相对税收负担反而比高收入者还高,这不符合调节收入分配、公平分配的原则。”合肥工业大学教授邓善熙委员建议改一改“一刀切”。

  与上述意见相左,一些代表委员认为,调整利息税要慎重。

  全国

人大代表祝义才说,当初出台利息税主要是为刺激居民消费。一些发达国家和中等收入国家的消费率都在80%左右,而近几年我国最终消费率一直未达到60%。坚持扩大内需、扩大消费仍是目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税收作为调节消费的杠杆会起到重要作用。

  尽管在“调还是不调”这个问题上看法不太一致,但梁燕君委员已提出利息税调整的具体内容:储蓄利息税与

个人所得税合并纳税;降低起征税率,严格实行不同的累进税率;凭退休金生活的老人和年收入1万元以下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免征利息税;开办农民工储蓄和养老储蓄,如同
教育储蓄
一样免征利息税;实行消费贷款利息补贴。

  梁燕君委员说:“在当前通货膨胀率可能上升的情况下,降低利息税税率,在动态中完善利息税,有可能使其成为宏观经济政策的灵活手段。”

  “温家宝总理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今年着力做好的几项工作时提出,‘认真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郭松海委员说,“希望利息税改革在今年能有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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