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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台湾各界对妇女权益与生育率的思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08:3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台北三月五日电(记者路梅陈立宇)台湾“行政院主计处”五日公布的最新数字显示,去年台湾婴儿出生人数二十点六万人,较上年减少百分之四点九,出生率仅千分之九点一,再创新低。另一方面,台湾“政策研究基金会”公布的“两性工作平等法”四周年调查显示,受访者仅给该“法”实施效果打了六十一点九分(满分一百)。

  三月八日妇女节来临前夕,台湾一些学者、律师以及普通职业女性就“促进两性平
权”和“母性保护”问题举行座谈会。

  据介绍,为避免家庭婚育影响女性工作权益,“两性工作平等法”经过十二年的努力,于二00二年三月八日正式实施。然而“政策研究基金会”的调查却显示,对妇女生理假、陪产假、育婴留职停薪、家庭照顾以及设置托儿设施等权益没有做出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平均高达六成。

  性别人权协会律师王如玄指出,能够享受到这些权益的多是公职女性,而在私企的女性员工往往只能“望饼兴叹”。台北“两性平等工作委员会”受理的案件是全台湾最多的,其中又以怀孕被解雇的比例最大,即使是知名的国际企业,也出现拒绝生育后女员工回公司的例子。她指出,除台北、高雄、新竹等少数县市外,台湾其余地区的“两性平等工作委员会”形同虚设。一是因为很多女性甚至都不了解自己应有的权利,二是即使女性明白自身权益受损,又有谁会为了一天生理假去得罪老板,丢掉饭碗?

  “立委”林洪池说,台湾女性在工作上遇到的最大问题,就在生产和育儿。“主计处”的统计显示,没有子女的女性劳动参与率为百分之六十九点四,如果家中有未满六岁子女,则下降为五十四点二。未婚男女劳参率都在百分之五十五上下,但有偶女性的劳参率却远远比有偶男性低了三成。

  台北市社会局局长薛承泰指出,发达国家和地区女性的劳参率呈m字形,即生育之后再就业的比率高,而台湾女性劳参率却呈现n字形,这表明台湾妇女生育后再就业的机会被严重剥夺。于是,台湾年轻人要么忙赚钱没空生子,要么生得起养不起,更别提第二、第三胎了。当局鼓励生育所发放的补助也无助于解决问题。

  他认为,妇女生产育儿期间权益的不受保障对生育率产生很大影响,而人口结构的变化,才是台湾面临的最大挑战。未来的七八年,战后婴儿潮将步入老年。生育率下降,老龄人口比率升高,将影响劳动力市场,进而影响经济的发展。十到十五年后,老龄化社会的各种问题将凸显,甚至能够服兵役的人口也将不到十万。

  林洪池表示,“两性工作平等法”里涉及的女性问题,政府机关责无旁贷,但有关部门却仍在互踢皮球,知而不行。同时,该法实施受阻的原因还在于把利益得失集中在雇主身上,以致如何规避反而成为企业主的努力方向。生儿育女是社会的共同责任,因此应考虑将生育保障转由

社会保险承担。

  与会人士指出,在目前的台湾社会,女性仍旧是弱势群体。要切实维护女性的合法权益,“法律条文”和具体实施上还有很多调整完善的空间。此外,应加强社会宣导、教育,让女性了解自己应享受的权利,也让男性懂得尊重、爱护女性,才能使“法律”得以落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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