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法律该管管“低俗”的商业促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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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08:55 四川在线 | |
消费500元帅哥领回家”,这是重庆市某商场针对三八妇女节消费的女性顾客推出的一项促销活动。近日,这个促销活动在重庆引起颇多争议。(《中国青年报》3月3日) 重庆的“女上帝们”可真是幸福呀,消费500元就能领个帅哥回家,不得不感叹商家精明的头脑与敏锐的市场意识,只有做不到,没有想不到,只要能够想到的,差不多商家们都不会轻易放过,都得尝试一遍。据商场解释,这些帅哥的任务是到顾客家里免费进行3个 对于这样的促销“怪招”,公众众说纷纭,一种观点认为该商场这么做无可厚非,商家为了推销产品,挖空心思,想尽办法,“语不惊人死不休”。对商家而言,出于促销的需要,只要不违背民俗,十八般“武艺”尽可使用。该商场此次无非就是玩弄了一下文字游戏,吸引大家眼球,其活动内容还是无伤大雅的。而另一种观点认为,该商场此举侵害了“帅哥”的人身自由权,因为“帅哥”是人,不是没有生命的“东西”,是人,就没有随便“送”出去的道理。此外,其实,“送帅哥”产生的客观效果是贬低男性人格,且未必能赢得女性的欢呼。须知,“三八”节的要义是倡导男女平等,而不是压抑一方来抬高另一方。两者似乎都道理,但两相比较,我更青睐于对商家的“谴责”,因为正如第二种观点所言,其中存在着诸多值得商榷的地方。 近几年,商家为了促销可谓掏空心思,前些年流行的“清仓处理”、“跳楼价”已经不新鲜了,时下有许多“怪招”让你摸不到头脑,有在店员脸上贴店标的;有让员工见到顾客便叫“爸爸妈妈”的;有雇“棒棒军” 招摇过市的;有将经纯水机过滤的“尿水”当场喝下,就能获得500元的奖金的;有当场抛撒人民币的,也有请男模闻女模身上香水味的,更有美女当街洗澡的…… 商家的促销方式真可谓五花八门,无奇不有,而对于这样的促销“怪招”,我以为不仅有伤风败俗之嫌,从道德、伦理方面谴责,更应为此专门立法,从法律上规范,使其不敢“胡作非为”,打道德与法律的“擦边球”,使惩处这些“怪招”有法可依! |